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国债等债券利息收入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宣布自2025年8月8日起,对该日期之后(含当日)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此政策一出,立刻在债券市场引发广泛关注。
为支持债券市场发展,我国曾对国债等债券利息收入实施增值税免税政策。但随着债券市场规模持续增长,截至2025年6月30日,中国内地债券市场存量规模达188万亿,免税政策目标已基本达成,政策调整应运而生。此次调整采用“新老划断”原则,8月8日之前已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包含续发行部分)利息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直至债券到期 ,尽可能降低对市场的冲击。
业内人士分析,该政策将对债券市场产生多方面影响。从短期看,新发债券发行人融资成本上升,为补偿税负,票面利率可能相应提高。据Wind数据,8月8日起新发行的地方债、金融债合计规模为439.23亿元,其票面定价备受关注,如河北发行30年期地方债票面利率达2.15%,明显高于3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1.917%。长期而言,恢复征税有助于完善债券市场税收制度,缩小不同债券间税负差异,更好发挥国债收益率曲线定价基准作用,促进债券市场和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对投资者来说,政策调整影响各异。个人投资者因适用小规模纳税人月收入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基本不受影响;而金融机构自营适用6%税率,公募基金、理财、券商资管等广义基金产品适用3%税率,投资新发行债券税后收益下降,或促使其重新审视资产配置策略。
总体来看,国债等债券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是债券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调整,将推动债券市场朝着更加规范、透明和市场化方向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