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财报披露季来临,数据资源入表话题再度升温。近期,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两大运营商率先实现数据资源正式入表,这一行动具有重要意义,标志着数据资产化迈出关键步伐。此外,多个行业的多家上市公司在半年报中也披露了数据资源入表的相关信息,涵盖基础化工、传媒、通信及电气设备等领域。财报数据显示,当前上市公司主要将数据资源归入“存货”“无形资产”“开发支出”这三个明细,其中“存货”分类中的数值相对较高。
数据资源入表意义重大,是企业数据资产管理的重要节点,也是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关键环节。通过入表,企业能更有效地识别、管理和运用自身拥有的数据资源,提升其价值,为数字化转型助力,同时让市场参与者更全面地洞察企业的价值构成。
从政策层面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规的颁布,为数据资产的合法合规运用搭建了框架,明确了数据使用界限,为数据资源入表提供了法律支撑。
不过,即便有大型央企的引领示范,数据资源入表进程仍面临诸多挑战。在一季度财报中,部分公司因各种原因更正了数据资源“入表”信息,这种情况在半年报披露季也有出现。比如惠同新材、晶华新材和密尔克卫等公司纷纷发布公告,对“数据资源”科目进行空白处理。
当下,上市公司在数据资源入表方面尚处于摸索阶段,对于数据资源能否作为会计资产入表以及以何种形式入表等问题,仍存在疑惑。在数据资源的确权、计量和报告方面,企业普遍存在理解欠缺和操作不熟的状况。
笔者认为,企业不应只为单纯扩大资产规模而过度利用或美化数据资源,盲目追求数据资源入表金额。数据资源要成为真正的数据资产,需历经数据资源化、数据产品化和数据资产化三个阶段。在此过程中,企业要确保数据资源经过清洗、建模等一系列价值化处理,挖掘内在价值,避免出现“数据泡沫”。
鉴于此,数据的所有权界定和价值评估成为数据资源入表的核心要点。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施行,企业在梳理自身数据资源时,要充分评估数据的长期价值,特别是考虑其应用场景和变现潜力,建立完善的数据确权机制,并借助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合理估值。
此外,隐私权保护和公平的利益分配在数据资源入表过程中也是至关重要的议题。除了企业自身的努力,相关部门还应加速构建统一的数据质量评估体系,对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考核与评估,以此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保障数据资源的有效运用和合理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