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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10模式离境即退税实操细化
来源: | 作者:代来好运 | 发布时间: 2025-12-10 | 76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国家税务总局近期细化跨境电商9810(出口海外仓)模式“离境即退税”实操规则,明确未销售货物可先申报预退税,后续按销售情况核算,进一步加快企业资金回笼速度。


核心内容


新规明确,企业以9810模式出口货物,报关离境后即可凭报关单申报退(免)税:货物已销售的按现行规定申报,未销售的可申请“出口预退税”,在核算期(次年4月30日前)内根据实际销售情况调整。申报时需标注“海外仓预退”标识,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需分别使用单独申报序号和关联号。同时,备案单证可采用海外仓订仓单、租赁协议等替代出口合同,销售佐证资料需在15日内留存备查。


财税分析


“离境即退税”政策的实操细化,核心价值在于缓解企业资金占用压力——传统退税需等待货物销售后申报,资金回笼周期长达3-6个月,预退税模式可缩短至1-2个月。从财税管理角度,企业需注意三点:一是区分已销售与未销售货物申报类型,避免因申报错误导致退税追回;二是建立预退税核算台账,及时处理税额差异;三是确保备案单证与交易数据一致,防范核查风险。此外,退税资金可用于供应链周转,间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总结建议


企业需优化退税管理流程:一是对接电子税务局或“单一窗口”,及时获取预退税数据推送;二是按新规要求规范申报细节,避免因标识错误、关联号使用不当影响退税效率;三是提前梳理海外仓销售数据,确保核算期内完成税额调整。建议由专业财税团队协助搭建退税合规体系,核对报关数据、票据信息与申报数据一致性,最大化利用政策红利加速资金周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