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日起,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实施增值税优惠政策调整,取消风电、核电(新核准项目)、融资租赁等多个成熟行业的增值税减免或即征即退政策,同时保留海上风电增值税即征即退50%优惠至2027年底,对10月31日前已投产或核准的核电机组设置过渡安排。
政策核心
• 废止陆上风电、飞机维修、新型墙体材料等行业的传统增值税优惠,聚焦支持技术难度高、投资成本大的领域;
• 实现税收优惠“新老划断”,兼顾税制规范与市场平稳过渡;
• 清理分散的税收优惠政策,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维护税制统一性。
行业影响
能源行业:陆上风电、传统核电企业税负回归常态,海上风电成为政策扶持重点;现代服务业及制造业:融资租赁、煤层气抽采等行业需适应无专项增值税优惠的计税模式,倒逼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
企业应对
建议相关企业梳理业务板块与政策适配性,已享受原优惠的企业需提前调整财务规划;海上风电、高端制造等政策支持领域的企业,可合规申报留存优惠,优化税负结构。